机械排烟
机械排烟
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,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:
1)无直接自然通风,内走道的长度超过20m,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,但内走道的长度超 过60m。
2)建筑面积超过lOOni2,而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 房间。
3)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。
4)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,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(Xhr2或一个房间面积 超过50:q12,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。
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部位,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,应按每m2面积不小于60i113/h计算(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in3/h)。
2)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,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m2不小于120m3/h计算。
3)中庭的体积小于1700m3时,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/h换气计算;中庭的体积大于17000m3时,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/h换气计算;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n13/h。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,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,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,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,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,其排烟量按前室面积每nf不小于60fr13/h计算。
对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:
1)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。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,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Im。排烟口平时关闭,当发生火灾时仅开启着火楼层的排烟口,排烟口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。
2)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,如图2-3所示。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℃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。
壁、挡烟梁 /l+/2< 30m
图2-3房间、走道排烟口至防烟分区最远水平距离示意图
3)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;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。
4)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,并应在机房人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0C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。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℃时能连续工作30min。
5)在机械排烟系统中,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,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。
6)排烟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。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,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,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。
7)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、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。若合用时,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,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。
8)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, 排烟口 +lF烟|j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,且送风刁F,厂IIII :一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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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道的排烟口与防烟楼梯]厂rTT1虱一—厂rT_T]荤『的疏散口的距离无关,但排烟 a) b)口应尽量布置在与人流疏散方向相反的位置处,图2-4所示的 图2-4走道排烟口与疏散口的位置是走道排烟口与疏散口的位置。 a)正确b)错误 机械排烟系统的控制程序,可分为不设消防控制室和设消防控制室的两种,其排烟控制程
序如图2-5和图2-6所示。
} 图2.s不设消防控制室的房间机械排烟控制程序